世界微头条丨新兴装备(00293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日期:2023-06-02 16:42:51 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 6月 1日(星期四)下午 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6月 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6月 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 B区 B2三层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 20人,代表股份 28,661,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6,978,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3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1,682,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6人,代表股份 5,686,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67%。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003,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1,682,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7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8%;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1,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58,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3%;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418,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3,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05%;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418,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17%。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 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 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伟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03,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28,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082%。

李伟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向子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00,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5,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22%。

向子琦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葛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56%。

葛朋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周靖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25%。

周靖哲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时涵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7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13%。

张时涵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任朋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25%。

任朋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丁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丁立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高志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高志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洪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刘洪川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顾建一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顾建一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陈帅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陈帅祺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昊律师、袁鸣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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